但是她能符合吗?
整个法庭的目光凝聚在她身上,随后便听到她继续说道:“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第十七条规定,‘公民有生育的权利。’即作为一个公民,不论我的性别,我都有生育的权利,有是否生育、什么时候生育、以及跟谁生育的权利。目前国家法律并不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,也就是允许未婚生育,甚至出台了保障非婚生子的法律措施。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五条,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’别的地方不说,京城已经出台单亲母亲可以给孩子上户口的政策,开了女性单身生育的先河,由此可见——单身女性可以生育,并且单身生育受法律保护。”
说到这里,其他人便明白了她的意思,医院以《人类辅助技术规范》拒绝她,她便以其他法律来反驳:单身生育是允许的。
既然单身生育被允许,冻卵作为生育的途径之一,为什么不允许单身女性?
最后她说道:“《人类辅助技术规范》只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,效力等级较低,当其与效力更高的法律相悖时,应当以效力更高的法律为准。因此,作为单身女性我享有生育权,可以单身生育,而我个人身体状况符合冻卵条件,被告不应当拒绝我的诉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