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载,来俊臣“以索元礼等作大枷,凡有十号:一曰定百脉,二曰喘不得,三曰突地吼,四曰著即承,五曰失魂胆,六曰实同反,七曰反是实,八曰死猪愁,九曰求即死,十曰求破家”。其目的是用这些异乎常制的刑具使被告毛骨悚然,望而生畏。
据说酷吏讯囚,先布枷棒于地,对囚犯说: “此是作具。”囚犯见之,大都“魂胆飞越”,违心自诬。对于见了刑具还不招认的囚徒,酷吏便使用各种刑具予以拷讯: “或以椽关手足而转之,谓之‘凤皇(凰)晒翅’;或以物绊其腰,引枷向前,谓之‘驴驹拔橛’;或使跪棒枷,累甓其上,谓之‘仙人献果’;或使立高木,引枷向后,谓之‘玉女登梯’;或倒悬石缒其首,或以醋灌鼻,或以铁圈毂(箍)其首而加楔”, “或处之以秽室,或并绝其粮饷”。
有人描写当时的情况说: “新开总监内,洛州牧院之中,递成秘狱,互为峻网:塞户瑾窗,粗杖大枷;追摄掩捉,匪朝伊夕;炬火围宅,刀棒阑(拦)门;苦楚掠考,非罪亦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