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 家族文化·商业文化·建筑文化
我们不得不使用如“北京文化”一类较大的概念于具体的现象分析,这也是论证中难以避免的语言问题。京味小说所写,主要为北京的市井文化;至于北京文化的其他方面,比如学术文化,不能想象成为文学的对象。然而文化价值却又非因其为“市井”即见低下。市井文化中完全可能含有对于说明中国文化特征极有意义的东西。不论老舍还是当代京味小说作者,在其对北京文化的发掘中,都展示了乡土中国的重要方面;具体题材、所描写生活琐屑的“小”中,都寓有“大”。艺术创造的特殊要求使他们依赖于个别性,材料的性质与时代思潮却总是把意向导向广远,使其追寻一般、普遍,如民族文化、民族性格,等等。有人谈到老舍的满族气质和其作品中的满族文化。我毫不怀疑这种研究的价值,却以为在老舍开始创作的那个时代,拥有了老舍那种教养的现代知识者,其具体民族意识(如满族意识)或许比之当代人更为稀薄。至于当代作家,他们的某些作品虽格局显得狭小,却凭借自己相对狭小、严格的文学选择,在某个特定方面(如北京人的生活情趣、审美的人生态度)的开掘中,达到了北京文化的深处。即使分别看来显得单薄,同时期一批作品在一个方向上的掘进,所达到的,或许是老舍那一代人虽及于却因判断失之简率而未能深入的。这些作品展示的北京文化,有可能是既富于美感又富于意义含量的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