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这样干是危险的。在王家印刷局有个哨所。伽弗洛什没有想到,那哨所是由郊区的国民自卫军驻守的。那一班的人已经有些被惊醒了,好几个人的头已从行军床上抬起来。连续两盏路灯被砸烂,加上那一阵怪吼怪叫的歌声,这已足够了,那几条街上的人原是胆小怕事的,太阳落山便想睡,老早便用盖子罩上蜡烛。一个钟头以来,这野孩象个玻璃瓶里的苍蝇似的,在这一带闹得天翻地覆。郊区的那个班长已经注意了。他在等着。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。
那辆小车的狂奔乱滚使班长忍无可忍,不能再等了,他决定出去巡查。
“他们是一大伙人!”他说,“我得慢慢儿上。”
很明显,那条无政府主义七头蛇已经钻出笼子,在那一带兴妖作怪。
班长捏着一把汗,蹑手蹑脚,从哨所里钻出来。
伽弗洛什推着小车,正要走出老奥德烈特街时,忽然面对面地碰上了一身军服、一顶军帽、一绺帽缨和一支步枪。
他急忙停下来。这是他第二次停步。
“呵,”他说,“是他。您好,公共秩序。”
伽弗洛什的惊慌是短暂的,很快就消失了。
“你去什么地方,流氓?”那班长大声说。